威海麦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源公司)于2020年3月26被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裁定重整,并指定山东弘誉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为充分发挥社会各种资源效能,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大化,大限度地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面向全国公开招募投资人,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麦源公司概况
麦源公司是威海市一家以房地产开发经营为主营业务的企业。成立于2010年4月14日,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为范波,注册资本3000万元,范波出资27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范申出资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注册住所地为威海市南海新区海景路东首,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
二、核心项目概况
麦源公司开发项目为文涛阁居民小区1号楼项目,坐落于威海南海新区,海景路北科研路西,南望黄海。文涛阁居民小区每户面积约40-77.8平方米,层高4.9米,复式设计,系海景公寓式住宅。项目于2014年竣工验收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文房权证南海新区字第2014008050号,总层数9层,建筑面积24124.02㎡。
目前,文涛阁居民小区1号楼房屋可以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但水电暖气等配套设施尚未完善。
三、资产、负债概况
1、资产情况
麦源公司的资产主要为文涛阁小区1号楼房产。一是现登记在麦源公司名下且暂无人主张权利的房产15套,总面积754.67平方米,在2020年3月30日评估基准日的评估总价为430.90万元。二是因涉及套取银行贷款、以房抵债、让与担保等情况的争议房产13套,总面积691.78平方米,在2020年3月30日评估基准日的评估总价为407.10万元。上述合计28套房产,总面积1446.45平方米,评估总价为838万元。
除上述资产外,管理人尚未发现麦源公司其他有效资产。
2、负债情况
(1)经债权人申报,管理人审核,目前确认的麦源公司负债总额116067736.60元,涉及95家债权人(其中优先债权包括:业主退房款10370758.08元、税款本金1565285.27元;普通债权104131693.25 元);尚有处于审核中债权人36家,申报金额合计48618334.02元(其中申报业主债权要求交付房屋4户,要求退款10544544.78元,申报普通债权38073789.24元)。
(2)经管理人调查,目前尚欠麦源公司职工债权总额1278716.90 元,涉及22人。
(3)截止目前,已经产生的破产费用共计3399.60元(包括开户费、刻章费、快递费等);预留破产费用150万元(包括管理人报酬、破产申请费、审计评估费等)。
上述负债情况仅限于本招募公告发布前管理人已接收申报债权,不包括招募公告发布后可能接受申报的债权。
四、重整投资人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管理人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重整,联合体作为重整投资人的,请选择一个主体参与,联合体各自权利义务由其内部约定);
2、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并能出具相应的履约能力证明;
3、拥有与麦源公司营业相适应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优势、或者拥有重整投资成功经验的重整投资人优先;
4、缴纳参与重整保证金200万元。
五、重整保证金要求
1、重整投资人应在提交《参与重整意向书》的同时,向管理人缴纳重整保证金50万元,经评审入围时再缴纳重整保证金150万元。
2、重整保证金缴纳信息:
户名:威海麦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2590040204205000014448;
开户银行:山东文登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对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未入围的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将在发出书面评审结果通知书后无息、全额退回重整保证金。在重整保证金不具备退还条件时,重整投资人不得要求退还。
4、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入围的重整投资人,未按管理人要求再缴纳重整保证金150万元并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视为放弃参与重整,已缴纳的重整保证金不予退还;
5、《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已缴纳的重整保证金可以无息转为重整投入资金,在重整投资人按《重整计划草案》另行缴纳重整资金后,可以要求无息退还重整保证金。
6、《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法院裁定批准,重整投资人退出重整的,可以要求无息、全额退还已缴纳的重整保证金。
六、《参与重整意向书》编制要求
参与重整投资人需向管理人提交《参与重整意向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重整投资人简介,包括自然人或者企业基本情况、经营情况、企业股东情况等;
2、重整投资人资信介绍,包括财务状况(企业2017-2019年度及2020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和资金实力,重整投资资金的来源及计划,与麦源公司营业相适应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优势(如有),参与重整投资的成功经验(如有);
3、附件,包括重整投资人身份证件(自然人)或者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件,财务(如2017年至2019年企业财务报表)及资金状况的证明材料、其他证明资料、授权资料(若有,包括授权范围明确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及联系方式等)。
七、《参与重整意向书》提交注意事项
1、提交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20日17:00止;
2、提交地点:山东弘誉律师事务所(威海市海滨北路138号三楼);
3、提交联系人:毕律师,电话:15588340086。
八、保密要求
管理人在收到《参与重整意向书》及参与重整保证金后,与重整投资人签署《保密承诺函》,协助重整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包括提供数据、安排实地考察等),重整投资人对管理人提供的信息、数据、资料等,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重整投资方案》外,不得另作他用,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取消其参与重整投资人遴选资格且不退还参与重整保证金。
九、重整投资程序
1、重整投资人由评审委员会评审产生,评审委员会由政府代表、法院合议庭、管理人代表、相关债权人代表组成;必要时可以邀请麦源公司出资人代表列席;
2、管理人在收到《参与重整意向书》及参与重整保证金后,向评审委员会报告重整投资人情况。评审委员会对重整投资人进行初步审查,并将评审结果书面通知重整投资人;
3、管理人与评审确定的重整投资人进行沟通、谈判,重整投资人按照管理人的要求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经营方案、偿债方案、资金来源、重整担保等。未按要求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视为放弃参与重整;
4、管理人根据重整投资人的《重整投资方案》,编制《重整计划草案》,在重整投资人确认后,与其签署相关法律文书;
5、管理人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讨论表决《重整计划草案》。
十、特别说明
1、本公告所列相关数据系管理人根据阶段性调查情况,结合审计、评估数据作出的初步说明,后期将依实际情况的变化适时调整,并非最终数据,仅供重整投资人参考,最终数据以债权人会议核查和法院确认为准。
2、本招募公告仅是管理人根据初步情况作出的说明,管理人不负任何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保证情况不会发生变化或可能与真实情况不符等责任,也不对此承担任何义务。重整投资人应当自行作出判断和决定。
3、本招募公告未尽事宜,由管理人负责解释。
欢迎有实力的社会各界人士和企业前来接洽、参与麦源公司重整投资。
威海麦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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